2023-07-28 16:09:21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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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网络问政
官方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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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垫江县交通局6.16发布的《巡游出租汽车驾乘人员规定》的几点疑惑:
1,驾驶员不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乘客有无提醒义务,还是说,驾驶员只要没使用设备,乘客无需提醒就有拒绝支付车费的权利?
2,出租车是否是按人数计费?在高铁站坐出租车,很多驾驶员以每人十元计价,无论是否是同行人员,也不打表,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3,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中的同意该如何认定,是乘客明示还是默认(即未拒绝便视为同意),驾驶员是否有询问乘客义务,还是说需要乘客主动表明意见,若司机途中搭载他人,未询问乘客是否同意,乘客也没明示说明同意,乘客下车时是否有拒绝支付车费的权利?若需要明示同意,那当乘客拒绝同乘时,司机让乘客下车,不予搭载,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
4,若司机不按照规定,事前表明按人数计价,事前说明车费定价,不打表,乘客当即指出该行为不合规,司机便拒绝搭载乘客,此类行为作为乘客该如何处理或寻求帮助,司机是否会受到处罚,受何种处罚?
5,建议不定期或长期在高铁站出租车运客地治理出租车收费乱象,对出租车驾驶员的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县交通局
您好!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根据您所反映的对于巡游出租车的疑惑,现回复如下:
1.驾驶员在县城区域内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是违规行为,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2. 出租车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并执行收费标准,按人头收费属于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收费情形,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3. 出租车驾驶员应在征得乘客同意后,可搭乘他人,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是违规行为,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乘客拒绝同乘时,驾驶员迫使乘客下车属于拒绝搭载乘客情形,乘客可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驾驶员拒绝搭载乘客行为一经查实,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 出租车驾驶员拒绝搭载乘客是违规行为,乘客乘客可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驾驶员拒绝搭载乘客行为一经查实,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 我局制定《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行为整治方案》,于6月25日起,每日选派5名干部职工和企业代表到高铁站全天候值守督导出租车驾驶员规范服务。
目前,高铁站出租车严格实行城区内打表收费,强打组合、按人头收费和无因拒载现象基本杜绝。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更多疑问,请拨打垫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72668161。
问
天铂一期交房刚过1年,车库入户厅吊顶发霉和漏水,希望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
县住房城乡建委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委于2023年7月23日组织建设、监理、施工、物业等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查勘,发现红星天铂一期负一层车库电梯前厅吊顶局部发霉属实;二期与一期连接处挡墙和天棚局部渗水属实。
二、处理结果
针对以上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二期车库电梯前厅吊顶施工时一并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参建各方验收,并形成整改验收记录。
感谢您对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委进一步沟通。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74513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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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兰沫渃
校 对:何 维
值班编委:杨亚洲
主办单位: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声 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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